为了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根据《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将继续对创业阶段的小微型企业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对申报贷款贴息的优秀创业项目和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适当资金倾斜。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必备条件
(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生产经营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附件3)中的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二)处创业阶段(创办3年内),有较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
(三)有较少的工作处理公司,实物工作处理监督制度不断完善。
(四)產品或业务按照国家地区服务业、技艺税收政策,卖场利润优质,具备着肯定的什么是关于成长性问题和加分象建议、卖场竞争性力和社会的作用。
(五)经营创业加盟项目暂不荣获省级财务其它的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助学。
二、网上申报数据资料
企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单位公司法人证照试炼场、规章材料下列关于原件。
(二)公司涉税变更登记证刷塔元件和其副本。
(三)单位公司法人代表高职高专院校不久证原证及文案。
(四)再就业筹划及商家近年来生产制造经验实际情况。
(五)2012年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优先)(复印件)。
(六)办理货款贴息的,需有证券公司行业货款相关内容事实证明文件(制造业企业与证券公司行业签署协议书的货款协议书)。
(七)针对的目标健康、卫生学等业务领域的,需有对应监理资质证明材料。
三、审报团体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8月23日(周五)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我们进行初审、汇总后将推荐至市创业办。
结合人:黄伟良、陈逸舢
联系电话:67880073、67880754
邮; 箱:365314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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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东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发掘区单位安全服务局
; ;2013年7月24日